河南洛阳洛阳市东升第三中学关于笔记本电脑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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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东升第三中学的委托,就笔记本电脑(洛政采购中心[****]***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故招标失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重新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号二、采购项目:笔记本电脑。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起至****-**-**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室)领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室。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王先生 ****-******** ********(传真)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