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住建局2023-2024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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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住建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竞磋-****-**-*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河南******郑州市丰乐路*号***,***.**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鹿邑县住建局 ****-**** 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日历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三、评审专家名单赵进才、陈要三、魏峰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鹿邑县宋河大道与卫真路交叉口联系人:薛林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号院*幢**层联系人:王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林联系方式:***********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招标文件.pdf新建文件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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