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呼吸专科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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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呼吸专科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公告(二)各投标人:******于****年*月**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呼吸专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一、 答疑内容:*. 问:包组一双向电泳仪和包组三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是否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呢?答:不需要,各包组所投产品(包组一双向电泳仪和包组三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除外)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必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说明:答疑内容中关于第*条问题的答复以此次答复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问:包组三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是否需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呢?答:包组三不需要,但包组一和包组二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金穗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