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附海镇东海村广场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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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附海镇东海村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己由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海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附海镇东海村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道路、室外排水、花架等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市政三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除双休日)。*.*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海 镇分中心( 附海镇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海镇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前。收 款 人:慈溪市附海******开户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附海支行帐 号: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最低价法 。*.*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 附海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附海镇东海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 址: 附海镇东海村 地 址: /联系人: 朱威迪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