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长岗集镇排水排污及路面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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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长岗集镇排水排污及路面恢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市******(招标代理人)受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长岗镇*.*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个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范围内的排水排污及路面恢复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建设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时至**:** 时,在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施工图纸。报名时持下列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外省企业入鄂备案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等,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地址:地点为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标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 地 址:长岗镇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号(市建筑设计院)邮 编: 邮 编:******联系人:杜丹 联 系 人:周 轶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