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产权调换房(住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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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产权调换房(住宅)采购--------------------------------------------------------------------------------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受 沈阳长白岛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产权调换房(住宅)采购"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产权调换房(住宅)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HP(G)****-****(*)*. 采购项目内容:产权调换房(住宅)不少于***套完成时间: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环岛内河水系区域内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在****万元人民币以上*. 可销售房屋手续齐全,需具备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在建工程可暂不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正式交房前此证必须具备)。*.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至**:**,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经预审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如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材料审核部门出具证明书,否则不予受理。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号和平大厦*楼邮政编码:******采购文件咨询:靳敬永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