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江安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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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业务用房工程经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招商人”)拟用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择投资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江安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选址:江安县水清镇。*、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以及外墙装饰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万元。*、工程建设时间:**个月。二、工程资金来源:招商引资三、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四、建设方式:本项目按照企业投资建设,建成后招商人分期回购的原则,招商人负责建设前期工作(立项,土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勘察设计,预算控制价等建设前期工作)及监督投资人资金的到位、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审查建设总进度计划等工作。投资人负责按照招商人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同时做好竣工工程资料及档案的移竣工作,招商人在规定期限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回购。五、投资总额的确定投资人的投资总额包括:设计施工图及招商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造价范围内的中选合同价款实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在建设和回购期内一律不调差价;设计施工图及招商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造价范围以外若有新增工程量执行中华人民的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相关规定和相应配套文件全额计费,材料价格由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签认或寻价确认,工程设计变更和变量按照国家、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办理,以此作为编制结算的依据。根据上述条件计算的工程总价经审计决算后作为投资业主的投资总额,最终的投资结算金额以决算审定的金额为准。六、回购款拨付方式*、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投资人移交给招商人,招商人在工程决算完结后*个月内,支付到回购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一个月内无息退还。*、项目施工建设及回购阶段投资人投资回报率作为一次性费用,按本工程决算总金额的 ** %以内计取,在项目回购时一次性支付(不计息)。*、投资人的投资偿还起始时间按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时间计算。七、参选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达到***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融资和运作能力(项目参选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具备项目总投资**%以上的帐户资金)。八、中选人确定:如有多个参选人拟投资本项目,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招商人将优先选择工程回购期偿还时间晚、比例低、投资回报率低的单位中选。若中选的投资商具备该项目的建设能力(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自行修建不在发包。九、报名及要求:*、报名及招商文件发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 ** 日,每日*:**至**:**,**:**至**:**。*、报名地点:江安县竹都大******办事处。*、报名必备资料: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十、招商保证金:*、招商保证金**万元,采用参选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到以下帐户(报名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必须进帐,否则报名无效)。收款单位:宜******开 户 行:农业银行江安营业部银行帐号:****************、履约保证金:投资人在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前,投资人须向招商人指定专户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十一、联系方式:招 商 人:江安县地方税务局地 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联 系 人:古 令联系电话:***********招商代理机构:宜******地 址: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栋*单元*楼**号联 系 人:熊先生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