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龙湾区瓯江沿线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项目海籍调查及现状核查技术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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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开展龙湾区瓯江沿线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项目海籍调查及现状核查工作,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为顺利开展龙湾区瓯江沿线**宗海域使用权到期码头续期工作及部分权属现状的核实,根据《海籍调查规范》(HY/T***-****)、《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T***-****)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龙湾区瓯江沿线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项目海籍调查及现状核查工作。现结合实际需求,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海籍调查,绘制项目用海宗海位置图、界址图和出具海籍调查表,并对部分码头用海项目开展现状核查工作,同步出具用海核查相关成果图件及说明材料等。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申请报名*.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lwhygl@***.com;*.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单位不做未通过解释。五、联系方式单 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方式:****-********附件: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龙湾区瓯江沿线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项目海籍调查及现状核查技术服务资格预审报名表****年*月**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