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长乐区金峰镇金峰村葫芦新村54号厂房10年期租赁权(面积18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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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租的标的位于长乐区金峰镇金峰村葫芦新村**号厂房(现门牌:听头顶**-*号),房屋共*幢,建筑面积共计****.**㎡(其中葫芦新村**号*幢厂房建筑面积**.**㎡,葫芦新村**号*幢厂房建筑面积****.**㎡,葫芦新村**号*幢厂房建筑面积***.**㎡,葫芦新村**号*幢厂房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 租赁期**年(含*个月免租期),目前属于空置状态。该标的面积均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标的房屋所有权证(榕长J字第*****号),所有权人福建省长乐市第一工艺美术厂,《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长金集建(****)第 ****** 号],土地使用者福建省长乐县第一工艺美术厂,招租方福州市长乐区二轻社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称招租方)为产权代管单位,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标的起拍价:**.*万元/年租金,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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