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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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至****年度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IFAG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至****年度建设项目施工I标(利辛境内工程)澄清修改通知(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对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至****年度建设项目施工I标(利辛境内工程)(项目编号:****IFAGZ*****)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表中,组织机构设置的评分标准“质量负责人:*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终检工程师:*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修改为“质量负责人:*人,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终检工程师:*人,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 招标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嘉和路***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 联系人:李工、么工 电话:****-********、****-********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附件: 澄清公告.pdf澄清修改通知-施工I标(利辛境内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