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浦城县2012年廉租房1#、2#楼和2012年经济适用房4#工程答疑8.1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浦城县****年廉租房*#、*#楼和****年经济适用房*#工程答疑标题:浦城县****年廉租房*#、*#楼和****年经济适用房*#工程补充通知时间:****-**-**内容: 关于“浦城县****年廉租房*#、*#楼和****年经济适用房*#工程”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的招标公告,作如下调整改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第一条:原“*.*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证C级以上(含C级)及入选《****年度南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B类名录》。”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条:增加“*.*投标人必须是入选《****年度南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B类名录》且具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活动中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为B级(含B级)以上。” 第三条:增加“*.*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福建**********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