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暂未确定出让方式)出让公告(樟国土资用[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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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樟[****]挂**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嵩口镇道南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备注: *、该宗地起始价为***万元,加价幅度为*万元。 *、该宗地含商业用地,商业服务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出让年限:商业**年,住宅**年。宗地编号: 樟[****]挂**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县城区泗洲路东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备注: *、该宗地起始价为****万元,加价幅度为**万元。 *、该宗地含商业用地,商业服务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出让年限:商业**年,住宅**年。*、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平方米,代征公共道路***平方米不参与计容。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申请竞买人达到*人的(含*人)以现场拍卖公开出让,现场拍卖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若符合条件的申请竞买人达不到*人的(不含*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挂牌时间为****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时(含节假日,挂牌截止时间为*月**日**:**时),竞价栏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或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上级规定应提取的各项基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等)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出让佣金(出让服务费),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樟[****]挂**号宗地现状地上建设物、构筑物、坟墓、电杆、地下管网等已拆除或迁移;樟[****]挂**号宗地的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地上建设物、构筑物、杆线、地下管网等应自行处置、迁移,政府予以协调。*、竞得人应在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日内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法人(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该宗地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我县缴交所得税。*、竞得人在全额缴清出让价款后**日申请交付土地,动工以县建设局核发的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樟[****]挂**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 *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月内竣工;樟[****]挂**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月内竣工。*、樟[****]挂**号竞得人需无偿提供回迁安置房总面积****.*平方米(含**%优惠扩购和杂物间),其中住宅安置面积****.**平方米,沿公路一层商业用房安置*间店面,面积**平方米左右,在出让宗地就地回迁,超出以上回迁安置面积按市场价(****元/平方米)认购。竞得人满足回迁安置后方可出售。具体安置回迁事项详见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县房屋征收办函件。工程建设期限为**个月,验收合格后交给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为框架结构带电梯并符合国家建筑标准的毛坏房。同时,应无偿建设一条与吉祥二区共用的道路,且宽度不小于*米,坡度满足行车要求。*、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不设定保留价。**、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银行帐户(*)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永泰支行 帐 号: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永泰支行 帐 号: **** **** **** ****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 **** **** ****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永泰支行 帐 号: **** **** **** ****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号联 系 人:陈 术 鲍小平联系电话:****—********开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