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州农业科学研究推广所青龙桥科研基地晒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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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农业科学研究推广所青龙桥科研基地晒场工程项目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如下:一、工程项目楚雄州农业科学研究推广所青龙桥科研基地晒场工程项目二、索取招标文件:每份***元(不办理邮购),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不发邮件),售出概不退回。三、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开始索取至****年*月**日**:**为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四、索取招标文件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服务科五、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根据踏勘情况和相关资料认真制作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有以下资料和内容:(一)投标报价表(报价须包含工程工时、材料及税费等一切费用);(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三)质量保证承诺书;(四)主材选用说明表;(五)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八)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六、投标人须知:(一)请愿参加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自行到实地进行;地点:雄州农业科学研究推广所青龙桥科研基地; 联系人:丁会仁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三)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号)。(四)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日将伍仟元******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汇款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审核,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帐 号:*******************、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公示期结束按投标方原账号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六)不付预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余额*%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七、中标公布方式:书面通知、现场公布八、评标原则和办法(一)评标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二)评标办法:评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质量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按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三)招标方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九、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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