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公告[20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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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序号土地座落地块编号四至范围土地面积(亩)规划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参考地价 (万元/亩)竞买保证金挂牌*高新区望江西路以南、创新大道以西KG*东至:创新大道 ***.**教育科研用地**年≤*.*≥**%≤**%**(不含契税、印花税)****万元南至: 燕子河路西至:石莲南路北至:望江西路注: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正式规划条件为准。二、竞买人资格中******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竞买登记*、挂牌竞买人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四、挂牌时间和地点*、挂牌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时间为上午*:**—**:**、下午*:**-*:**。挂牌截止时间为*月**日下午*:**。*、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五、 其他*、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次(含*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超过*家或*家及以上时,自动转为现场竞价或拍卖。*、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相关规定执行。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cn地块咨询联系方式 高新区:蒯多文 ****-******* 李 欣 ****-*******报名受理联系方式宋卫东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方式郑丰敏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