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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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受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公开招标二、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GDZB****-ZJJ-***三、采购预算:约***万四、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系统一套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同时具备:*、投标人必须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投标人须具所投主要产品(中央空调)经销代理资格;*、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为专业生产本次所需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并具有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投标人选用的机型必须在湖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资格(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六、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张检会](****)*号文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慈利县检察院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慈利县检察院进行查询。*、 投标人凭慈利县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书面结果到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提供以下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所供设备在湖南设有售后维护机构的证明资料;**、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售后服务资格的证明材料。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在湖******发售(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慈利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逾期送达或密封未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九、开、评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慈利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十、联系方式*、采购方: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湖******联系 人:吴超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室邮 编:*******、监督管理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尹兴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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