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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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于****年*月*日发布不合格餐(饮)具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年*月**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工作人员,依法对武汉市钢城第十六中学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年*月*日,本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盛菜盘、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cm*?”均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风险控制情况。****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当事人处,经现场检查,已无抽检同批次盛菜盘和餐盘。(三)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四)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当事人在****年*月*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餐具清洗流程;*.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附件: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