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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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现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第**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气相色谱(含液体自动进样器、顶空进样器和色谱柱,气相色谱仪的品牌为安捷伦科技Agilent的****A)、吹扫捕集仪及水土自动进样器、旋转蒸发仪、氮吹仪、气体发生器及氮气瓶(含氮气)各一台(套)。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四、供应商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全面履行合同,具有监测仪器设备经营资格。*、如提供进口产品,则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渠道,进口的手续齐备。*、近*年有国内环保系统成功应用的业绩。*、投标设备必须是制造商最新产品(即最先进的产品)。 *、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供货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内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可提供性能、配置更优的设计方案,同时也欢迎提供附设的优惠条件。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下午*:**-*:**(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六、谈判文件售价:***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八、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整。九、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质、证书等在谈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十一、投标保证金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年*月**日上午**:**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行号:************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联 系 人:王 琼 陈 华联系电话:****—******* 传 真:****—*******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