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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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通告》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认购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启动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选房的通告》确定的选房名单,本批次住房的选房时间、场次及地点等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 三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场*:**-**:**、下午场**:**-**:**,两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年*月**日**:**-**:**,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房源选完即止。 本批次认购申请家庭应于****年*月**日**:**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选房地点安排 选房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光明天安云谷国际会议中心三楼国际会议厅;选房交通指引详见附件*。 二、选房规则 关于选房规则及有关提示请查阅《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选房的通告》。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万元,用于缴纳*万元认购订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订金人民币*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选房期间,认购申请家庭可登录公示链接查看房源情况及选房结果,相关公示链接请查阅《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选房的通告》。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四、项目咨询电话 润珑苑项目咨询电话***-***-****,接听时间:*:**-**:**。 附件: *.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三房户型队列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两房户型队列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润珑苑项目(第三批次)住房选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