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2024年拟合作设立子基金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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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号)规定,经研究,拟同意浙能******为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并设立子基金。现将管理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月**日起至*月**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龙湾区******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徐女士,****-********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室邮政编码:******附件: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年拟合作设立子基金名单公示温州市龙湾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