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青山区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区级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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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参照《****年武汉市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市级事项白名单》,我区制定了《****年青山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区级事项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一、规范事项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进校园工作,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以及增加教师负担。要尽量降低进校园频次,控制事项时间和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区级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严禁相同或相似主题事项多头多次进校园。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事项,以及有上位依据申请开展的各类创建、检查、监测、监督、试点、竞赛等活动,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核报备程序。对涉及师生参与的竞赛、征集、答题等活动,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二、统筹实施融入。对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教育局将加强与牵头单位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切实把好事项和相关资源政治关、思想关、科学关。要根据“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加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课程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有机融合,增强育人成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推动外部规范管理与内部治理提升两个方面相互促进、形成合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障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三、建立长效机制。****年**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将****年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的事项按照程序提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区教研室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开展情况评估机制。****年**月底前,各学校将本年工作情况及自评情况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报区教研室,由区教科院汇总分析形成区级评估报告,经区教育局审定后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备案。附件:****年青山区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区级白名单青山区教育局****年*月**日附件:****年青山区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区级白名单.xls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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