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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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KT[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代理服务费修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合同包*: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中建南海(福建)*********,***.**元**.***、资格性审查情况: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报价审查情况:高盛达(福建)******二次报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元),经磋商小组评议,高盛达(福建)******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竞争性磋商**.*条款“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的规定,磋商小组发起澄清,要求高盛达(福建)******在**分钟内(即****年*月**日**:**前)对报价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至****年*月**日**:**止高盛达(福建)******未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评议,高盛达(福建)******按无效报价处理。*、中建南海(福建)******最终得分为**.**分,排名第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号
联系方式:林岩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东路***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A单元
联系方式: 陈东英、陈诗琦****-********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陈诗琦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