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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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至**:**,**:**至**:**。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号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项目编号:DYZCZ****-***#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除B包为本国产品外,其余分包全部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医疗设备。预算资金共***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七个包。具体情况如下:A包: 氩气刀*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B包:低温等离子灭菌器*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C包:肺功能仪*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D包:转运急救呼吸机*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E包:透析机*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F包:呼吸机*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G包:麻醉深度监护仪*台,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分包也可以投报多个分包,同时也可以中多个分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二)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号)。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号)第二开标室。七、联系方式:联系人:田先生 刘先生电 话:****-*******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号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