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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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HSZB*** 二、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号CBD中央广场*幢**B 中标(成交)金额:陆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合肥市巢湖市华阳路与半汤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八、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磋商业绩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安徽**********年*月**日附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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