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海曙区上半山水站等4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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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运管〔****〕*号)和《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年*月修订)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市水利局组织对海曙区上半山水站等*项水利工程(排名不分先后)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符合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标准,其中海曙区上半山水站等*项水利工程拟认定为精品工程;宁海西溪水库水电站拟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联 系 人:卢桂营电话号码:****-********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号附件:宁波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汇总表.docx宁波市水利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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