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我市一案例入选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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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江门日报讯(记者/朱磊磊通讯员/江晓峰)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记者获悉,******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入选典型案例。这是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的体现。 ****年*月初,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抽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时,******上传验收材料中显示的治理设施安装完整性情况存疑。*月*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验收材料等资料中记载的废气治理设施是“水喷淋+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但该公司在实际未安装“静电除油器”的情况下完成自主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虚报已经安装“水喷淋+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即其存在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市生态环境局于****年*月*日对该公司罚款**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万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是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的重要举措。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深入研究、筛选、锁定问题线索,通过“线上”和“线下”双向发力,精准、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正文结束附件下载开始附件下载:附件下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