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社会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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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扩大光明区保障性住房供给,现面向社会租赁满足条件的各类住房,筹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要求 (一)房源情况 在光明区内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公寓等已竣工验收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存量住房,房源套数大于***套,集中成栋布置,独立小区。 (二)交通条件 周边交通便利,基本生活配套成熟,其中房源需在轨道站点出入口****米范围内、在公交车站***米内。 (三)房源条件 房源应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条件,房源单位对房屋安全负责。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天内有效,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房源单位可以向我局提交申报表(申报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积极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推荐合适房源。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联系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楼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附件:光明区保障性住房筹集项目申报表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