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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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征求意见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到访、电话或信件(地址:夹江县西河路**号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等形式反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请说明相关理由或依据,反馈意见建议的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局回访。 附件:*.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相关起草说明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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