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宫前一级渔港项目港池疏浚物(海砂)资产拍卖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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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宫前一级渔港项目港池疏浚物(海砂)资产拍卖方案》(东自然资综〔****〕***号)收悉。依据《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公开有偿处置多余砂石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你局拟订的《宫前一级渔港项目港池疏浚物(海砂)资产拍卖方案》。*.请你局依法依规做好宫前一级渔港项目港池疏浚物(海砂)资产拍卖工作,履行好监管职责,督促竞得人落实相关要求。此复。东山县人民政府****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