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南山区个人调解工作室设立命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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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南山区司法局设立命名*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分别为南山区重大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俊英调解工作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刘广文调解工作室以及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赖昌很调解工作室。 现对上述个人调解工作室设立命名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南山区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受理单位:南山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南山区委A****房 联系电话:****-********南山区司法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