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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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项目名称:泗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海北路邮政局****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元)评审报价金额:贰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泗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提供民、商事、行政、刑事及执行案件所有法律文书的打印、封装、送达、信息录入等方面送达工作服务要求:提供高质量、高标准安全寄递送达服务服务时间:*** 日历天(本项目采用 *年+X年 模式( X年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不响应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服务标准:达到并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琼(组长),朱艳玲,徐峰,陈思团,赵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厦时代广场B栋**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泗县经济开发区汴河社区汴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厦时代广场B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展军、张晓明 电  话:****-*******、***********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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