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海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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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和******普陀分公司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出让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拟出让海域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成交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海挂牌成交情况:
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拟出让海域的海域使用权宗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出让面积(公顷)出让年限使用方向竞得价(万元)竞得人备注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岛西南侧岸线段港口用海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期限至****年*月**日止出让海域功能定位为滚装和货运码头泊位建设**.****舟山市******二、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三、该宗海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的,在*个工作日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另行设置。
四、委托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联系地址:东港海莲路***号
联系电话:****-*******
五、委托代理单位:******普陀分公司
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昌正街***号
(东港商务中心*号楼东***室)
联系电话:****-*******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普陀分公司
****年*月**日articl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