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关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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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EMS法院专递是诉讼文书在电子送达无法完成送达任务的前提下,采取此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送达,是我院开展诉讼文书送达的补充手段。 使用邮政EMS邮寄送达需寄递的公文和法律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邮政法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管理通知》等明确要求,由中国************承担。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杨茗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号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市财政局)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丹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濠景国际大厦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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