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文化局“2012国家舞台艺术精品成都演出季”演出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性条件、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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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文化局“****国家舞台艺术精品成都演出季”演出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性条件、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文化局“****国家舞台艺术精品成都演出季”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号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时**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无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具体执行此项目的演出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并满足以下服务要求:(一)展演剧场:锦城艺术宫、华美紫馨剧场、成都军区西南剧场等*个剧场均可;(二)展演的剧目、院团和场次:①豫剧《清风亭上》(河南豫剧二团)*场;②黄梅戏《雷雨》(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场;③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场;④现代京剧《生活秀》(武汉京剧院)*场;⑤现代京剧《魂系油气田》(成都市京剧研究院)*场。(三)展演剧目的演出队伍和设施设备:每台剧目的演出人数应为该剧目获得相关奖项的人数,剧目主角不可替换。演出的舞美、灯光、音响效果应达到精品剧目的演出质量;(四)宣传及气氛营造:通过平媒、电媒、网媒对该项目进行前期、现场及后期的广泛宣传,其中中央级媒体不低于*家、省级媒体不低于*家、市级媒体不低于*家。并在各剧场做好气氛营造,如展板、横幅等;(五)观众上座率:项目在实施期间,观众上座率不得低于**%;(六)给主办单位提供的票务应不低于剧场座位数的*/*(其中VIP票***-***张、普通票***-***张); 申请人资格: *.*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开始时间: ****-**-** **:**:**-- 公示截至时间: ****年*月**日**时*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文化局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李琴、刘君萍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少城路**号少城大厦*楼) 其它内容: 备 注: 附 件: 成都市文化局“****国家舞台艺术精品成都演出季”演出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最终.doc 采购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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