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志鹏金属热处理厂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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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示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余姚市志鹏金属热处理厂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示articlecontent****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和****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彩虹路*号的余姚市志鹏金属热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你(单位)主要从事热处理的生产加工,现场生产加工均在进行,生产项目于****年*月份于现址投入生产加工,****年**月*日通过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并于****年*月*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主要生产设备有热处理生产线*条,以及其余辅助设施若干。主要生产工艺为金属件→加热→淬火→清洗→回火→冷却→成品。现场检查中,热处理生产线建有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清洗设备带油水分离器,清洗废水经分离后循环使用。现场正常运行,车间北首雨水窨井内有油污沉积,现场对雨水窨井内的油污进行采样*瓶,经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雨水窨井内水样石油类为****mg/L,超过《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 ****-****)表*一级标准。最终导致水环境造成损害。并就此事件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共计赔偿*****元。赔偿义务人赔偿费用已按协议约定履行到位。【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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