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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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采购监督单位: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四、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简介:*、项目名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共分三个包:第一包基本办案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复印机、电脑硬盘、台式工作站、卡片式照相机、便携式扫描仪、专用照相设备、专用录像设备、录音笔、台式电脑、传真机、柜式复印机、柜式空调机、A*幅面打印机;第二包电脑取证设备;现场勘查箱、数据指南针、取证大师V*软件;第三包侦查设备包括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密录密拍取证设备、反监听仪、高倍望远镜、红外线夜视仪、光纤内窥镜、猫眼反窥镜、光盘刻录机、案卷装订设备、手机屏蔽袋、警用强光手电、震狗器、订制的侦查箱体,储物保密柜、防潮箱。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一包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为准)的制造商或是经销商;*、授权(专用照相设备、专用录像设备、柜式复印机):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中标后五日内需提供相关设备原厂商或代理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为准)的制造商或是经销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包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为准)的制造商或是经销商;*、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警用装备生产、销售许可证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资格;投标单位是非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警用装备销售许可证及授权生产厂家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资格复印件。(除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外)*、授权: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中标后五日内需提供相关设备原厂商或代理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提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燕 袁娅丽联系电话:*********** ****-******* E-mail:tacxsj@***.com注意事项:报名时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副本原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泰安市东岳大街**号华泰商务公寓*-***)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