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韩姜琴、方丽雅、方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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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韩姜琴、方丽雅、方思琪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方伟
继承人:韩姜琴、方丽雅、方思琪
不动产坐落:夹江县杨油坊巷*号*幢*单元*层*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字第*******号、夹国用(****)第****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