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郯国土告字[20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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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郯国土告字[****]**号)郯国土告字[****]**号 ****年**月**日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TC-G-****-***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城区皇亭路西段路南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普通商品住房*****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挂牌结束时间:****年**月**日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本县县区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参加竞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TC-G-****-***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该地块保证金为****万元,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于*个月内缴纳不少于**%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个月内付清;
*、经县政府批准,根据郯城县闲置资产处置盘活工作专班提供的说明,该地块竞得人需承担如下还建任务:(*)安置还建住宅**套(建设面积约***平方米和***平方米两种户型),面积约****平方米,安置还建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共计****.**平方米(其中属于安置户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约****平方米,由安置户以****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开发企业购买;其余****.**平方米的安置住宅主房和商铺由政府以不高于不超过****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开发企业回购);(*)需要储藏室**个(每个储藏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家属院安置户**个由开发企业无偿提供、东马庄安置户*个由安置户以*万元/个的价格向开发企业购买);(*)还建产权车位*万元/个、人防车位*万元/个;
*、竞得人需持与相关部门签订《还建安置代建协议》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住宅用地装配式建筑需满足《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郯政办发[****]*号)文件要求。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郯城县建设路*号 联系 人:徐坤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