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阿坝州邮政分公司文书、人事、会计凭证等档案整理及装订工作项目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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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人事、会计凭证等档案整理及装订工作项目更正公告(一)******文书、人事、会计凭证等档案整理及装订工作项目更正公告(一)一、更正内容:*.第一章公开竞争性磋商邀请中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更正为:“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二、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更正后为准。”三、其余内容不变。采购人:************代理机构:成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