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植青绿护青山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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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夹江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华头镇石桥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辟生态修复“试验田”,在“试验田”栽植了***株桢楠苗,占地面积约***平方米。 生态修复“试验田”旨在用于对公益诉讼案件所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实现生态利益的填补和续造。此次部门协作,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检察院展现了高度的专业性和协同性,不仅加速了夹江县生态修复进程,也显著提升了修复质量。 后续,夹江县将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优势,切实增强生态保护实效,构筑生态修复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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