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望谟县民生小区廉租住房5#楼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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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项 目: 望谟县民生小区廉租住房*#楼建设工程 招 标 人: 望谟县安居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代 理 机 构: 贵州三力****** 开 标 地 点: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新区金城大厦**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经理或总监: 王晓燕 报价: *******.**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经理或总监: 罗青华 报价: *******.**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经理或总监: 陈远刚 报价: *******.** 元 公 示 期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