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东省利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风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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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套风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号******年产**万套风机项目******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莲江公路延长壳牌加油站东侧***米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体工程为生产厂房、研发楼和办公室。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成后年产**万套风机.***.******.***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