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连州市人民医院数字证书系统及个人证书管理年费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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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广******受连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连州市人民医院数字证书系统及个人证书管理年费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情况及要求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GDXCG****-***二、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数字证书系统及个人证书管理年费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柒拾伍万贰仟元整(RMB:******.**元)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推进我省卫生系统电子认证工作的通知》(粤卫函〔****〕***号)要求。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了广******为本省提供电子认证工作的首家服务机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在选择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时,应在省卫生厅确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范围内进行选定,以确保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实现互信互认、一证多用,确保卫生行政部门对电子认证服务工作的有效监管。目前广******已经实现用户PC(USBKey)、手机(UIM卡)两种终端的电子认证模式,结合连州市区域医疗信息系统大部分用户实际使用需求,连州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拟采用手机(UIM卡)安全短信的认证应用方案,通过数据短信与UIM卡的UTK应用交互,将手机纳入电子认证服务支持的终端,为加快区域医疗信息化平台的推进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服务,现拟由广******承担该项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广******七、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八、采购内容及要求:数字证书子系统及个人证书、证书年管理费等。九、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具有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各项服务业务的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十、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十一﹑联系人信息:*、采购人联系人:邓先生电话:****-*******联系地址:连州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陈先生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商务大厦八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