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奉节县国土房管告(土)字[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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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J-**-**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永安镇茶店社区(*号桥东北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各类规划控制线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总建筑规模以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地下建筑规模以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停车泊位*.*个/***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在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年**月**日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出让土地展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展示地点:宗地现场。申请人可自行或与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二)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上述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三)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四)交地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五)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竣工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具体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在成交后**日内到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七)付款方式:成交价款在****万元以下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缴付全部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在****-****万元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首付**%的土地价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在****万元以上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首付**%的土地价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第二期再付**%的土地价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第三期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八)违约责任:竞得人在成交后**日内不到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九)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及现场条件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指标。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奉节府纪【****】**号)精神,坚持“谁造成、谁负责”、“谁使用、谁治理”和“先治理、后使用”的原则,必须对已形成的高截坡进行治理并通过具备资质单位验收后,方可开工建设。(十)竞买申请、履约保证金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等证件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并索取相关资料。若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中应载明各联合竞买人出资份额。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交易中心刘先生、县国土房管局蔡老师联系电话:交易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开户单位: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奉节支行刘家包分理处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