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4年8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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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关于湖州安吉天子湖镇***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湖安环辐〔****〕*号****年*月**日辐-批复*号(国电天子湖光伏)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安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