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藤县2024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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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通知》(桂教基教〔****〕**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安排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保障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二)划片招生。学校划片免试招生,生源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三)促进均衡。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编班,不设重点校、重点班。新生起始年级按不超**人/班编班,防止出现**人及以上大班额,坚决杜绝**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人/班、初中**人/班的标准编班。(四)两率达标。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标。(五)应读尽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确保易地搬迁户子女在安置点所属辖区学校应读尽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读尽读,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二、工作原则(一)划片安排就读,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二)户籍所在生源地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应小学、初中必须全部无缝对接安排入学就读。(三)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来藤投资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落实入学优待政策。(四)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号)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禁止学校向随迁子女收取建设费、赞助费、借读费等入学门槛费,禁止设立针对随迁子女的排他性、歧视性政策。(五)按照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在****年秋季学期已经入学(含各省市)就读的学生,今年一律不得报读小学一年级,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跨区域、超服务范围招生和违规转学。三、生源地划分(一)县城学校生源地划分*.藤县藤城中心校(调整部分招生区域)(*)藤州镇大东社区、东风社区、城南社区(水巷口码头→往南登俊路建行宿舍上鸡谷山至环山路→往东南至旧公路→往东至藤州大桥西桥头的区域)。(*)****年秋学期起,双水湾小区一年级学生调整到藤城中心校就读(如有两个小孩在不同年级的,统一安排在藤城中心校就读)。*.藤县朝阳小学(招生区域与****年相同)(*)由水巷口码头至永丰路口往西;麻纺厂十字路口沿公路至原粮所码头与防洪堤交点以东;麻纺厂十字路口向东沿西进城公路至环山路与公路东边交点往北整个鸡谷山(环山路接往农行宿舍下山路至农行宿舍底沿山脚往北直至原藤城卫生院东边接西厚路巷口,环山路东登俊路部分属藤城中心校范围,环山路西属朝阳小学范围);城南社区的防洪堤水巷口码头往西至原粮所码头往南即江滨西路西段。(*)白坭村白坭塘、大冲口、花冲片(即白坭村除原白坭小学校部服务范围外的区域户籍生)。?*.藤县潭津中心校(调整部分招生区域)(*)东至黄冲河,西至津南路,南至挂榜路,北至浔江。(*)藤州镇胜西村户籍生。?*.藤县第四小学(招生区域与****年相同)(*)藤州镇津北社区。(*)藤州大桥东桥头→体育馆→兴达商厦十字路口→西江桥南桥头的区域(胜西村户籍生除外)。(*)藤州镇白沙村已经搬迁至津北社区且已经入住的户籍生。?*.藤县第五小学(招生区域与****年相同)(*)藤州镇城西社区,具体范围:麻纺厂十字路口沿公路至原粮所码头与防洪堤交点以西(田寮片属县第六小学生源地范围,白坭村除田寮片外的其他片属朝阳小学生源地范围)。(*)麻纺厂十字路口(头闸顶)往富吉方向至象地嘴转往大冲口方向的范围。*.藤县第六小学(调整部分招生区域)头闸顶公路以东的住房→沿鸡谷山公路→旧车站至原二招转盘→沿田寮大道往南至碧桂园→沿碧桂园前面的大道向西至实验中学→往北至藤县民政福利院以东之间区域。?*.藤县第七小学(****年秋学期只招收一年级新生)(*)从种子公司红绿灯路口沿挂榜路直至时代华府尽头以南的区域(时代华府小区为县第七小学生源地区域)。(*)友兰塘籍子女可自行选择县第七小学或潭津中心校就读。?*.藤县第八小学(调整部分招生区域)(*)除县第十一小学生源地区域外的其他新立社区内的商品房和自建房(即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持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的)。(*)藤州镇潭东村安宁片*—*组、新宁片*—*组的一年级户籍生。(*)新立*—*组和峡口*—*组已经搬迁至县第八小学招生区域内且已经入住的一年级户籍生。(*)十里江湾小区、裕达江与城小区。?*.藤县第九小学(招生区域与****年相同)(*)藤州大桥西桥头→沿桥西路往西至二招转盘→沿田寮大道→北流河河边以东区域。(*)沿碧桂园小区前面大道向西至实验中学→往北至桥西路→沿桥西路向西与西厚路交汇以南之间的区域,即碧桂园小区、政府安置小区、东投学仕府小区、彰泰城小区、奥园公馆小区、华夏天玺小区、藤县中医院、藤县民政福利院之间的区域。(*)众成商厦十字路口沿津南路往南出城路→石人岭→北流河边南面区域(胜西村户籍生除外)。?**.藤县第十一小学(****年秋学期只招收一年级新生)(*)从黄冲河以东沿藤州大道至藤州一品小区前面交叉路口往腾越路至才子学府小区以北区域内的新立社区范围的商品房和自建房(含金源城小区、威林城市广场小区、御景湾小区、康泰花苑小区、藤州一品小区、新城国际小区、宏悦御府小区、才子学府小区、春诚御园小区)。(*)新立*—*组和峡口*—*组已经搬迁至藤县第十一小学招生区域且已经入住的户籍生。(*)藤州大道以北的东胜村户籍生。**.藤县藤州中学(招生区域与****年相同)(*)藤州镇胜西村、东胜村友栏塘片户籍生。(*)河东片区城东、东山、潭津、安泰社区。(*)藤州镇人民政府在编干部职工的子女。(*)津北社区内的商品房住户(即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持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的)。**.藤县实验中学初中部(****年秋学期只招收七年级新生)(*)从畔山居前面的十字路沿桥西路直至原麻纺厂交叉路口以南区域。(*)从畔山居前面的十字路沿田寮大道直至碧桂园小区,往西直至东投学仕府小区,往北直至桥西路与头闸顶路口交汇处之间的区域。(*)藤州镇丽新村、民生村户籍生。?**.藤县第五中学(*)藤州镇白坭村。(*)河西片区城西、朝阳、大东、东风、城南、田寮社区(除实验中学招生区域外)。(*)藤州镇纯平村、三坡村户籍生。**.藤县第八中学(调整部分招生区域)(*)东胜村户籍生(友栏塘片户籍生除外)。(*)新立社区商品房住户(即有房屋产权证或持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的)。(*)藤州镇潭东村安宁片*—*组、新宁片*—*组户籍生。**.藤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安排新生就读**人(残疾儿童少年主要按照“就近就读”原则,在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其他类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安排就读条件的来藤投资企业高管子女等其他类型的,结合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二)各乡镇小学、初中生源地划分*.各乡镇小学、初中生源地划分由各乡镇政府组织中心校、各初中共同研究确定,在确保全部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人/班、初中**人/班的标准编班。*.乡镇小学毕业生全部无缝升入户籍所在地辖区初中就读,学籍全部由辖区初中统一录取。本乡镇有*所以上(含*所)初中的,由乡镇政府根据预先商定的生源地划分范围,召集当地乡镇中心校、初中、相关县直初中现场确认安排人数及名单,签发入学安排通知书交由乡镇中心校组织发放,中心校负责把各初中招生区域报县教育局备案。因户籍地变更或在县城及其他地方购房等原因需要在户籍地以外学校就读的,由接收学校统计汇总后发各相应乡镇中心校以及县教育局报备,以便于办理学籍转移。*.藤州镇津北中心校本部生源地范围为白沙村户籍生。*.藤州镇一中生源地范围为藤州镇津北片各行政村户籍生,津北社区除藤州中学安排的生源之外的其他生源全部纳入藤州镇一中生源范围。(三)民办学校生源地划分面向全县招生,核定招生名额,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安排就读,严格控制大班额。****年秋学期,藤县东荣镇荣江学校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人,藤县新希望学校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人。(四)就读安排*.就读对象及条件(*)一年级新生①本县户籍年满*周岁(****年*月**日前出生,含*月**日),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于****年秋学期全部入读小学一年级。②年满*周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可申请在我县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七年级新生县内、镇内****年春季学期小学毕业生及持有藤县户籍在县外回户籍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藤县特殊教育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在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置尽安置。(*)插班生符合在生源地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插班生根据生源地学校学位宽紧情况进行插班。原则上春学期不转学。如出现父母有两个小孩在不同学校的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县城县直小学、初中安排就读条件及顺序(*)户籍在生源地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年*月**日(持有挂靠户户口的需到住建部门出具房屋证明,如在县城有购房,则按房产所在区域就近入学,如无房,则按户籍地就近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生源地范围购房、建房并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有购房合同且已经正常装修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生源地范围的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区直、市直驻藤各单位,藤州镇人民政府及其镇直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来藤投资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安排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住户子女。按照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藤政办发〔****〕**号)规定执行,必须是符合通知中第十二条的申请对象,即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本县藤州镇各社区常住户口;*.取得藤州镇各社区《居住证》且在本县县城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指本县以外);*.本县户籍的以船为家居民(渔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安排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号)执行。*.各初中学校要于开学报名注册至正式上课前,将未到学校报名注册的新生名单信息进行统计,书面反馈给原就读小学。原就读小学要了解学生去向,动员其到相应的初中就读,不得出现辍学现象。*.各校按生源地范围全部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紧缺的初中和乡镇中心校本部(含藤州镇东胜小学、太平镇狮山小学、太平镇第二小学)可参考县城学校就读条件及顺序安排就读。*.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在遵循藤县****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条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片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或者相对就近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请于*月**日前到县教育局***室领取《藤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材料:(*)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合法持有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我县居住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居住证》,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或自建房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准建证)等*项材料中的其中一项,房屋租赁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县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项材料中的其中一项)。(五)就读安排日期*.初中发放新生安排就读通知书时间为本方案公布后(具体时间由各初中与相关中心校、县直小学确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注册时间:****年*月**至*月*日注册,*月*日正式上课。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桂教基教〔****〕**号、桂教基教〔****〕**号、桂教规范〔****〕*号、桂教基教〔****〕**号、桂教基教〔****〕*号以及本方案等文件精神,规范义务教育就读安排行为。五、本方案由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县城初中、小学及联系方式正文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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