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9月申报期到了,快来申请延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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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报企业:  我局于****年**月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延庆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延庆区关于企业职工继续留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实施办法(试行)》(京延人社发〔****〕***号),****年**月正式实施。  延缴补贴政策规定“继续留用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半年申报一次,*月申报上年*月至**月社会保险补贴,*月申报当年*月至*月社会保险补贴。*月、*月申报月内,企业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补贴的企业请于申请期内主动提出申请,过期视为自愿放弃。”  ****年*月份申报期内,企业可申请****年*月-*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请已经为职工办理延缴备案,并延期缴纳****年*月-*月社会保险的企业,在申报期内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继续留用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和《申请享受继续留用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以及为职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为了保障补贴准确发放到位,初次申报的企业还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行复印件。  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所包含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受理申请部门办公地点:延庆区高塔街**号区人力社保局东楼***室,咨询电话:********。  在这里提醒一下申报企业,及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延期留用备案申请(咨询电话:********)。我们将对申请补贴人员材料、在岗情况、社保缴纳等进行核查,请依法依规申请补贴。  附件材料二维码:  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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