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佛山小优家居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2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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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立辉与被申******劳动争议案,现已审******,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佛禅劳人仲案字〔****〕****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裁决如下: 被申******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李立辉支付****年*月工资*****元、****年*月工资*****元、****年*月*日至**日工资****元,上述工资合计*****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张槎仲裁庭(张槎一路***号华南创谷科技园**座*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