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关于广东平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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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年*月**日对《广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湛环建赤〔****〕*号 关于广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湛环建赤〔****〕*号 ****年*月**日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国道 *** 北侧赤坎区都市产业园一期园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号三楼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邮编:******,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