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MYZC招(2012)70号全市法院标识标牌系统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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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标题: MYZC招(****)**号 采购公告标题: 全市法院标识标牌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 MYZC招(****)**号 行政区划: 绵阳市 采 购 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结果公告公布日期: ****年*月**日**时**分 采购公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 结果公告公示期: 更正公告: 无 定标日期: 采购总金额: 附 件: 无 包号:*类别:货物中标金额:采购单位:包描述:投标邀请根据下达的采购计划,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统一标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MYZC招(****)**号二、招标项目:法庭统一标识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法庭统一标识**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号**楼**号)购买,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号**楼*号)。十、联系方式:采购人: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绵阳市城区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号**楼邮 编:******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传 真:****-***********年*月*日侯选/中标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东唐********.****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绵阳********.**万元供应商地址: 评审专家名单: 梁连军\文建斌、杜林、加凯、李勇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其它内容: 备 注: 致谢:采购单位衷心地感谢所有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郑重声明: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尽快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