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我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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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谭阳洋)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号)精神,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张人社发〔****〕*号),决定从****年*月*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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